2021
五月

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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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问神父】83|领圣体时行打千礼,还是鞠躬礼?口领?还是手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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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达味 嘉    宾:随风神父

听众留言: 神父你好,请问领圣体时行打扦礼 ,还是鞠躬礼,口领?还是手领? 

随风神父: 这个问题,曾经一度成为很多神父教友热议的话题。由于我们中国教会没有合法的主教团,加之一些教区的主教或领导人在礼仪方面不是很了解或是忽视,以至于造成了很多混乱。当然,礼仪方面我也不是专家,面对这个问题,我只能查找教会资料,寻找普世教会给予的指引,来给予大家解答。因此,在这里也特别欢迎大家去阅读新版的《弥撒经书总论》,一版是2003年台湾出版,一版是2013年香港出版。不过这本弥撒经书总论,是由台湾和香港共同翻译的。下面就这个问题,谈一下我查阅教会文献的所得。

一、打千还是鞠躬?

关于这个问题,其实教会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。在《弥撒经书总论》里第160条:信友可依主教团的规定﹐跪下或站着恭领圣事。若站着领受圣事﹐在领圣事前宜按所规定的方式﹐以行动表达应有的敬意。我们可以看到教会只是告诉我们在领受圣体前,要 “以行动表达应有的敬意”,至于这个敬意,是怎么表达,可能每个地方就有所不同了。 就我个人意见,我倾向于鞠躬。理由有二。

一是鞠躬源自我国古代祭天仪式。当时人们认为,在祭坛上将牛、羊等祭品弯成鞠形,才能表达对上天的恭敬与虔诚。之后演变成日常的礼仪。因此从鞠躬的历史来源来看,这个礼仪和我们的弥撒更加接近。

二是鞠躬可以使列队前来领圣体的人有序且迅速的举行。鞠躬相对于打千或单腿跪,更不影响他人,可以使领圣体的队伍,有序进行。

二、口领?还是手领?

关于口领圣体还是手领圣体,《弥撒经书总论》里第161条说:“主祭将圣体稍微举起﹐显示于每位领受者说:‘基督圣体。’领受者回答:‘阿们’﹐并用口恭领圣体﹔或在获准的地区﹐选择以手领受。领受者领受圣体后﹐必须随即把整个圣体吃下。”所以,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到,教会允许口领,也允许手领。这只是看地方教会主教怎么规定了。 台湾礼仪专家赵一舟神父,在他的《我们的弥撒》这本书里,关于这问题给予我们提出“手领圣体”的三个好处。

1、是卫生方面。可以避免避免将圣体放在舌头上时,所产生的诸多不便。的确做神父和送圣体的人,相信都有这方面的经验。就是送圣体时,如果是口领,送圣体者,很容易手指被领圣体者咬住,或是弄一手唾液。这样为送圣体者和其他领圣体者带来了很多不便。

2、手领是一种成人的态度。我们知道,在生活中只有小孩才让父母把食物放在口中,因此,手领是一个成人态度的表达。

3、主动积极领受圣体的表现。当领受圣体者“拿起”圣体,放在口中时,这表达了他对领受圣体的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。 至于说有很多人提出拒绝手领圣体的理由,赵神父也给予了解答。首先是惧怕手脏。面对这个问题,赵神父给予了一个反问:“难道舌头就更圣洁了吗?”的确,对于一个人圣洁与否,是来自人的内心,而非外在的器官。另外有人还提出只有神父的手,可以触碰圣体。因为神父的手是经由圣油祝圣的。可是,神父提出合法的送圣体的执事,并没有这方面的祝圣。同样教会的送圣体也是一样。所以,这些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。

三、礼仪具有神圣性和普世性

当我们说了这么多,在这里也特别提醒教友和神父们,我们教会的礼仪是具有神圣性和普世性的。意思就是作为普通的教友和本堂神父,我们是无权随便更改教会的礼仪的。面对中国教会的礼仪乱象,这点尤为重要。有点本堂神父,以为自己是堂区的管理者,对于礼仪就可以随便更改或添加了。在这里特别列出教会的训导,供大家共勉。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《活于感恩祭的教会通谕》52号说:“礼仪绝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,它不是主礼的,也不是参礼者的。忠实地按礼仪的规范举行感恩祭的司铎,以及遵守此规范的信友,就是以静默而有力的方式,证明他们对教会的爱。这奥迹是如此伟大,任何人不能等闲视之,也不得漠视感恩圣祭的神圣性及普世性。” 另外《弥撒经书总论》42号,也特别提出:“主祭、执事、辅礼人员以及会众的动作和姿态,应促使整个庆典显得高贵简单,既能完全彰显各部分的真义,又能促进每个人的参与。因此,为了天主子民的神益,应放弃一己的偏好或意见,而应留意本「总论」和罗马礼传统习惯所订定的一切。参礼者共同的姿势是参礼团体之各成员间合一的标记,表达并培养参礼者心灵的态度与意识。” ​为此,让我们所有做神父的,不要以为做了本堂,就成了山大王,而要以谦卑顺服的心,以教会的训导为准则,服务主的羊群。

注:特别邀请大家聆听音频,这里只是提供文稿参考,很多音频内容没有收录在这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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